各县(市、区)水利局,局机关相关处(室)、局属有关单位: 现将河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河北省水利厅2021水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方案》的通知(冀水政〔2021〕13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严格按照省水利厅通知要求,高度重视,周密安排,全面自查,并结合本单位水行政执法工作实际,扎实做好2021年水行政执法各项工作。各单位自查工作报告,于7月20日前,报市水利局政策法规与监督处。 联系人:王超 5881532 邮箱:bd5881569@126.com 附件:河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河北省水利厅2021水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方案》的通知 保定市水利局
2021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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