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武汉3月3日电(记者王贤)水利部长江水利委员会近日发布消息说,过去10年间,长江流域水土流失面积减少了4.75万平方公里,减幅达13.70%;土地资源得到有效保护,林草覆盖率逐年提高。 长江委水土保持局副局长韩凤翔说,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于2011年3月1日起施行,是我国水土保持事业发展的重要里程碑。10年间,长江委携手流域19省(区、市)推进配套法规建设,497个县(市、区)通过全国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县达标验收,利用遥感技术实现全流域生产建设项目遥感监管全覆盖,开展生产建设项目监督检查23.29万个次。 10年间,长江流域水土保持综合治理面积达16.96万平方公里,全流域180万平方公里实现水土流失动态监测全覆盖。流域重点治理区实现流失面积由“增”到“减”、强度由“高”到“低”的历史性转变。
据介绍,水土保持着眼于保护水土资源和生态环境,改善农业生产条件,是实现人与自然和谐、促进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举措,也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基础性工作。1991年6月,我国颁布施行了新中国首部水土保持法;2010年12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由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修订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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