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3日上午,市人大常委会召开《保定市白洋淀上游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立法工作安排部署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马誉峰出席会议并讲话。 马誉峰要求,立法工作必须遵守宪法这一根本大法,按照“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协同、公众参与、专家支持”的机制推进。工作中要坚持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认真执行立法事项向市委请示报告制度,市人大常委会发挥主导作用,市环保局具体牵头负责,相关部门搞好协同配合。要发挥人大的主导作用,在立项、起草、审议等关键环节要严格把关,督促各相关专门委员会、各有关部门细化进度、落实责任。要发挥政府的协同作用,地方立法的大量基础性工作需要政府部门的承担和配合,市政府要统筹协调督促各部门、各单位做到早安排、细部署、严落实。要发挥专家学者的智囊作用,聘请法治、生态环境保护两方面权威顶级专家参与制定和把关,充分吸纳各方意见。马誉峰最后强调,法律法规字字千钧。制定《保定市白洋淀上游生态环境保护条例》是符合保定实际、有利长远发展的大事,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相关部门要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把此次立法工作做细、做深、做实、做到位,立出符合实际、便于操作、有效管用、百姓拥护的法,努力使其经得起实践检验,真正实现良法善治。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赵桂良主持会议,市政府党组副书记肖占乐就立法有关准备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会上,宣读了《保定市白洋淀上游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立法领导小组人员名单,市政府相关部门作了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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