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和水利部《关于加强水库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水建管〔2006〕131号)要求,根据各地落实和报送情况,水利部于近日印发《水利部关于公布2022年全国大型水库大坝安全责任人名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公布全国719座大型水库大坝安全责任人名单,包括政府责任人、水库主管部门责任人和水库管理单位责任人。
《通知》要求,各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按照水利部安排部署,抓紧组织落实中小型水库大坝安全责任人,并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原责任人工作变动的,要及时作出调整,并在全国水库运行管理信息系统中更新。各地要以地方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明确各级责任人的具体职责,全面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地方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会同水库主管部门加强本行政区域内水库大坝安全监管,督促管理单位和管理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做好各项安全管理工作,切实保障水库安全运行和效益充分发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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