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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部加强水土保持空间管控
发布时间:2024-01-22     信息发布人:水利局管理员

(记者 迟诚)水利部日前印发《关于加强水土保持空间管控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以全面提升水土保持功能为导向,以分类分区精准管控为抓手,依法划定水土保持重点区域,科学实施差别化的预防保护、综合治理和监督管理措施,为推动新阶段水土保持高质量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提供支撑。

实施水土保持空间管控是落实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要求、科学推进水土流失综合防治、全面提升水土保持功能的重要举措。水利部要求各地要按照科学划定、衔接协调,依法管控、严格保护,系统治理、分类施策,上下联动、部门协同的原则,划定水土流失重点区域。

《意见》明确,水土保持重点区域包括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水土流失严重、生态脆弱区域,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等三类。水利部办公厅已分别印发这三类水土保持重点区域的范围划定技术指南,明确了三类区域的划定程序、指标等。水利部要求,各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分别在202412月底、20256月底前,将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域,水土流失严重、生态脆弱区域的划定成果上报水利部,在2025年年底前,全面完成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的划定和公告工作。充分利用全国水土保持信息管理系统及“全国水利一张图”,及时将水土保持重点区域划定成果上图入库。

水利部将严格实施水土保持重点区域分类分级管控,加强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管理,严格水土流失严重、生态脆弱区域管控,落实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管理要求。同时,结合水土保持重点区域划定,推动优化完善水土流失综合防治格局,分类采取预防保护和治理措施,不断提升国土空间水土保持功能。

来源:中国水利报 2024年1月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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