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赵学儒
从2013年起,到2015年年底前,中央财政投入80亿元,带动地方政府、社会投资140亿元,完成1995年年底前建成投产的4000多座老旧农村水电站增效扩容改造,使装机容量从680万千瓦增加到810多万千瓦,年发电量从220亿千瓦时增加到320亿千瓦时。今年已经批复广东等2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实施方案,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已预拨17.9亿元,力争开工2600个项目,投产500个项目。其余省份前期工作到位、具备条件后,将尽快批复实施方案并启动改造工作。这是记者从全国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工作会上得到的大快人心的消息。 为什么说这个消息大快人心?因为农村水电是重要的可再生能源和清洁能源,且具有防洪灌溉、生态涵养、改善民生等多重功能,是农村重要的基础设施,不仅给老少边穷地区的群众带来了光明和文明,也给山区经济社会发展注入了活力,成为青山绿水间又一道靓丽风景。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无疑给破旧落后、险象重重、效益低下的农村水电站带来新的生机。 这些,我们可以从成功实施的全国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试点中略见一斑。2011年,财政部、水利部对浙江、重庆、湖北、湖南、广西和陕西等6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组织实施了增效扩容改造试点,2012年年底已顺利完成,共完成农村水电站增效扩容改造733座,成效实实在在,可圈可点。 发电能力提升,促进了节能减排。733座老旧农村水电站改造后,装机容量从改造前的86.8万千瓦增加到114.6万千瓦,增长32%;年发电量从27.2亿千瓦时增加到41.3亿千瓦时,增长52%。巩固和新增发电量相当于每年替代140万吨标准煤,减少排放二氧化碳350万吨、二氧化硫3.1万吨及其他有害气体和粉尘,节能减排效果明显。 发展了当地经济,支农惠农效益明显。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试点带动了上下游相关产业,促进了周边地区经济发展。改造试点带动机电设备制造和安装业实现产值约30亿元,创造了2万多个就业岗位;改善了农民生产生活条件,增加了农民收入,提升了农村水电站服务农村公益事业的能力,特别是181座农村集体所有制水电站改造后实力增强,盘活和壮大了农村集体经济。 消除安全隐患,发挥了综合效益。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用于电站增效扩容改造,提高了水电站自动化、信息化和现代化水平,消除了各类安全隐患,保障了公共安全和生产安全。通过改造挡水、泄水和输水系统,巩固和恢复库容14.7亿立方米,有效发挥了农村水电站防洪、灌溉、供水等综合效益。通过增设生态流量泄放设施,优化水电站调度,加强环保措施,改善了383条中小河流生态环境。 创新投入机制,拓宽了融资渠道。在中央财政资金带动下,试点省(自治区、直辖市)按照1∶1或者1∶0.5的标准进行配套,两年累计安排10亿元,加上中央财政12亿元,财政补助总额占改造总投资的60%,同时带动企业、金融机构等社会主体累计投入15亿元,为项目实施提供了有力的资金保障。 形成政策合力,积累了改造经验。试点省(自治区、直辖市)结合当地实际,出台了税费、土地、电价等保障措施,使得项目单位加快建设进度。 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试点圆满成功,让人们看到了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也感受到了全面推进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的紧迫性。我国已建成的45000多座农村水电站中,有增效扩容改造潜力的仍有4000多座,装机容量近700万千瓦。这些电站承担了较多的公益性任务,上网电价偏低,加上体制机制不顺等原因,无力依靠自身积累进行改造升级。电站设备设施老化,能效逐年衰减,不仅浪费了宝贵的水能资源,影响了电站综合效益的发挥,还存在不少安全隐患。 因此,全面推进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是巩固农村水电发展成果、保障电站安全运行的必然要求,是优化能源结构、建设生态文明的迫切需要,是促进城乡一体化、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举措。 全面推进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努力实现既定的目标,应该处理好以下几个关系: 协调好水电开发与生态环境的关系。全面推进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不是简单的设备更新和单纯的发电能力提升,不能片面追求发电效益,必须综合考虑河流及周边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统筹好发电效益与防洪、灌溉、供水、生态等综合效益,平衡好项目单位与库区群众利益及生态环境等多方面关系。项目改造应与河流生态等规划相衔接,优化电站布局,合理确定改造后电站功能。尤其是一些河流早期制定的规划思路不能适应新时期要求,有必要在实施增效扩容改造时,按照人与自然和谐、人与水和谐的生态文明理念进行修订和完善。 处理好中央资金统筹与地方配套政策的关系。地方政府应该抓住增效扩容改造这个机遇,确保地方配套资金足额保证,确保配套政策落实到位,整合、统筹安排增效扩容改造、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中小河流治理等专项资金以及水电新农村电气化、小水电代燃料等中央基建投资,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全面提升农村水电建设水平。地方还应研究制定相关税收、土地、电价等优惠政策,政策上形成合力,为本地区项目改造和后期运营创造良好环境。 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平等对待各种产权主体,无论是国有、股份制、民营的电站项目,只要符合条件并能确保完成改造任务的,一视同仁地给予支持;强化服务意识,积极协调解决项目单位面临的困难,采取搭建银企对接平台等方式,鼓励金融机构支持增效扩容改造项目;抓好项目建设的质量、进度和安全,探索符合农村小水电企业特点的运营管理模式。 处理好上下级之间、政府各部门之间的关系。财政、水利部门要加强与本地区发改、物价、国土、环保、农业、林业、金融等部门的协调,加强相关政策间的衔接,合力推进工作。 确定新目标,吹响新号角,踏上新征程。我们有理由相信,再经两到三年时间,一定能够全面完成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工作,推进节能减排,加强生态文明建设,使农村水电工作迈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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