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2月12日,南水北调中线京石段防洪影响处理工程(保定段)建设处在保定市组织召开了南水北调中线京石段防洪影响处理工程(保定段)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会。参加会议的有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编制单位、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施工单位、监测单位和监理单位的代表,与会人员成立了验收组。验收组一致认为:南水北调中线京石段防洪影响处理工程(保定段)实施过程中落实了水土保持方案及批复文件要求,完成了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任务,水土流失防治指标达到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目标值,符合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的条件,同意该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通过验收。 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现将《南水北调中线京石段防洪影响处理工程(保定段)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南水北调中线京石段防洪影响处理工程(保定段)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和《南水北调中线京石段防洪影响处理工程(保定段)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予以公示,以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公示期间,若有异议,请签署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后以书面形式向南水北调中线京石段防洪影响处理工程(保定段)建设处反馈。 公示时间:2021年2月23日至2021年3月23日 受理电话:0312-5881597 邮编:071030
地址:保定市东风东路27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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