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北省水利厅《关于在全省开展机井专项检查整治行动工作方案》要求,结合我市工作实际,为坚决打击乱打井行为,严肃查处违法违纪行为,市水利局决定从5月17日至6月11日,在全市开展为期一个月的机井专项检查整治行动,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检查整治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和水资源保护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导,按照省水利厅工作部署,通过自查自纠、全面排查、督导检查、明察暗访、媒体曝光等形式,坚决查处打击各类违法违规乱打机井行为,加强和规范机井管理,为改善全市水生态环境,合理保护利用地下水打下坚实基础。 二、检查整治重点 专项检查整治范围:全市所有规模以上机井(农用机井井口井管内径大于或等于200毫米的灌溉机电井或日取水量大于或等于20立方米的自来水供水企业水源井、村镇集中供水工程水源井以及单位自备供水机电井)。检查整治主要内容包括:未经审批私打乱打井的;违规审批、超越权限审批的;擅自调整取水用途的;应封未封、私自拆封城镇自备井的。 三、组织领导 为扎实推进全市机井专项检查整治行动,市水利局成立专项检查整治行动领导小组。 组 长: 张海波 保定市水利局党组书记、局长 常务副组长:吴剑松 保定市水利局副局长 副组长: 张光伟 保定市水利局党组成员、调研员 郑宝贵 保定市水利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张文郁 保定市水利局副调研员 成 员: 赵 明 保定市水利局办公室主任 田久茹 保定市水利局团委书记、主持水政处全面工作 蒋晓丽 保定市水利局水利水保处处长 丁志农 保定市人民政府水资源管理办公室主任 冀 文 保定市水政监察支队支队长 周振峰 保定市水利局建设与管理处处长 秦保革 保定市水利局安全生产与质量监督处处长 宁振平 保定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主任 吴宪玉 保定市水库移民办公室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水政水资源处,具体负责统筹协调,督促指导工作。设立专门办公室(局办公室负责协调办公地点、办公设备),办公地点:局车库2楼208房间、办公电话:5881582;办公室主任由田久茹同志兼任,抽调工作人员成立工作专班,工作人员为:孙晓伟(局水政水资源处),贾嘉文(局水利水保处)、史丽伟(市人民政府水资源管理办公室)、石梦梦(市水政监察支队)。 各县(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也要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并明确1名联络员,领导小组及联络员名单于5月21日报市水利局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任务分工 各县(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机井专项检查整治行动的自查自纠工作,组织乡镇开展全面摸排,规范填写并及时上报违法违规情况自查表;对摸排出的问题研究制定措施,依法对违法违规打井行为进行严肃查处。 市水利局负责本辖区内机井专项检查整治行动的组织开展、督导检查,对各县(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上报数据进行汇总,及时上报汇总结果,并对汇总结果进行全面核查督查。6月12日前报省水利厅。 五、方法步骤 专项检查整治行动采取普遍查与重点查相结合,自查与督查相结合,打击与曝光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分四个阶段: (一)安排部署阶段(5月17日) 按照省水利厅部署要求,召开专项工作会议,进行安排部署;各县(市、区)成立工作专班,制定工作方案,搞好动员发动,强化宣传引导,形成舆论氛围。5月21日前,各县(市、区)将工作方案报市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全面排查阶段(5月18日至5月25日) 各县(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认真对照检查整治重点,对未经审批私打乱打井,违规审批、超越权限审批,擅自调整取水用途,应封未封、私自拆封城镇自备井,群众投诉举报问题等违法行为进行核实,填写违法违规情况自查表报市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集中整治阶段(5月26日至6月8日) 各县(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在摸底排查基础上,对发现问题进行梳理分类,建立工作台账,实行清单管理,并及时上报,5月26日前将问题清单汇总结果报市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问题清单不得零报告;落实整改责任、整改时限、整改标准和整改措施。依据《河北省地下水管理条例》《河北省取水许可制度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采取处罚、责令停止取水、拆除或者封闭取水工程和提水设施等手段,处理一批、曝光一批、打击一批,重点对私打乱打井进行坚决打击。 市水利局将组织督查组对各县(市、区)进行核查和督导检查,强力推进专项检查整治行动取得实效。 (四)总结上报阶段(6月9日至6月11日) 各县(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对专项检查整治行动开展主要做法及成效、存在问题、下步打算以及典型案例等,认真进行总结,经主要负责同志审签后上报,各县(市、区)开展情况于6月8日前报市水利局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思想认识。开展机井专项检查整治行动,坚决打击乱打井行为,严肃查处违法违纪行为,是省委省政府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水资源保护重要指示精神,加强生态环境治理,合理保护利用地下水的一项实际举措,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从水生态环境建设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机井专项检查整治行动的重大意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省政府的要求上来,以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落实省委省政府和省水利厅的决策部署,采取切实管用的措施,不断规范机井审批,严格监督检查,务必把机井管住、管好。 (二)强化责任落实。省委、省政府办公厅明确要求“各地党委、政府要对本地机井管理工作负总责,严禁私打乱打机井,并加强监督检查,对监督不力的严肃追责”,各县(市、区)要不折不扣抓好落实,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要亲自安排部署,亲自督导检查,亲自协调调度;同时,要加强与农业、国土、住建、工信等相关部门的协调联动;要落实检查整治责任,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确保将检查整治责任落实到位。 (三)强化执法检查。要坚持联合执法,严格执法检查,把严肃查处、即行即改贯穿专项行动的全过程。要严格政策界限,明确工作标准,凡没有依法办理取水许可的非农取水井,在地下水禁采区、限采区未经审批、违规审批新开凿的农业灌溉机井一律视为非法打井。要加强对地下水超采区、厂矿企业自备井、正在实施的打井项目等区域和部位实施重点检查;要对群众举报的乱打井问题逐一调查核实。要采取明查暗访等形式,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对违规私打乱打井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该处罚的处罚、该封存的封存、该拆除的拆除、该约谈的约谈。要对违规乱打机井突出的县(市、区)进行重点督导。要严肃工作纪律,对在专项检查整治行动中隐瞒不报、弄虚作假等行为依规依纪严肃追责。 (四)强化舆论宣传。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电台广播、网络、微信等载体进行舆论宣传,广泛发动群众投诉举报问题线索。要加强打井取水法律法规制度的宣传教育,引导群众自觉依法打井取水。要对重点案件公开曝光,追踪报道,形成打击私打乱打机井的舆论氛围。要设立公开投诉举报电话,及时受理群众投诉举报,市专项检查整治行动投诉举报受理电话为0312-5881539,举报邮箱为bdszc2007@163.com。各县(市、区)也要设立投诉举报电话和邮箱,并向社会公布,及时调查处理群众投诉举报的问题。各县(市、区)将投诉举报电话和邮箱于5月21日前与整治方案一并报市水利局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信息报送,各级机井专项检查整治行动领导小组联络员负责专项行动信息整理汇总,及时报市水利局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人:孙晓伟 0312-5881539(传真) 邮 箱:bdszc2007@163.com(信息报送用) 附件1 保定市水利局机井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 附件2 保定水利局机井专项整治行动举报电话和举报邮箱 附件3 县取水机井违法违规情况自查统计表 保定市水利局 2018年5月17日 附件1 保定市水利局 机井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 组 长: 张海波 保定市水利局党组书记、局长 常务副组长:吴剑松 保定市水利局副局长 副组长: 张光伟 保定市水利局党组成员、调研员 郑宝贵 保定市水利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张文郁 保定市水利局副调研员 成 员: 赵 明 保定市水利局办公室主任 田久茹 保定市水利局团委书记、主持水政处全面工作 蒋晓丽 保定市水利局水利水保处处长 丁志农 保定市人民政府水资源管理办公室主任 冀 文 保定市水政监察支队支队长 周振峰 保定市水利局建设与管理处处长 秦保革 保定市水利局安全生产与质量监督处处长 宁振平 保定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主任 吴宪玉 保定市水库移民办公室主任 联络员:
孙晓伟 保定市水利局水政处科员
电话5881539
附件2 保定市水利局 机井专项整治行动举报电话和举报邮箱 举报电话:0312-5881539 5881582 举报邮箱:bdszc2007@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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