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落实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要求,结合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办公室关于制定行政裁量权基准的工作部署,我局针对《保定市河道管理条例》制定了《保定市河道管理条例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征求意见稿)》。按照有关规定,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积极参与,请于2023年9月24日前通过以下方式将意见或建议反馈我局。 一、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相关意见建议发送至邮箱:bdjdc5881532@126.com。 二、通过电话传真方式将意见发送至:0312—5881555。 三、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保定市东风东路275号,保定市水利局政策法规与监督处(邮政编码:071000)。 保定市水利局 2023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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