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9日,省水利厅在石家庄市召开河湖保护和治理规划编制工作推进会议,会议解读了《河北省河湖保护和治理规划编制提纲》,对全省河湖保护和治理规划编制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会议强调,河湖保护和治理规划的编制是贯彻落实《河北省河湖保护和治理条例》的具体体现,省级规划由省水利厅牵头组织编制,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并向社会公布;设区的市、县级规划由水行政主管部门根据上一级政府的河湖保护和治理规划,编制本行政区域的规划,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并向社会公布。市县水利部门要高度重视,参照规划编制提纲明确本级规划编制计划,明确时间节点和负责人员,尽快启动本级规划编制编制工作,同时配合省水利厅和省水规院做好全省规划编制工作。 会议充分肯定了河湖保护和治理规划前期工作开展情况,并就下一步如何做好河湖保护和治理规划编制工作进行了讨论。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水利(水务)局、雄安新区公共服务局,省滦河河务事务中心,省水文勘测研究中心,省水利科学研究院,省大清河、子牙河、南运河河务中心,省水利规划设计研究院,以及省河长办,厅水资源、节水、建设、水保、防御、调水等处室相关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