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协调解决我省河道内村庄搬迁工程措施前期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加快推进工作进度,8月23日,省水利厅召开河道内村庄搬迁工程措施前期工作协调会。相关市水利局汇报了河道内村庄搬迁工程措施前期工作进展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厅规计处、河湖处就各市提出的问题进行解答。 会议强调,一是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河道行洪严重威胁河道内村庄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制约了村庄发展,各市、县要充分认识到此项工作的紧迫性和重要性,加快前期工作进度,确保2021年汛前完成工程建设。二是优化工程方案,提高前期工作质量,抓住正在编制国土空间规划的契机,加强与地方自然资源部门沟通,落实占地指标。三是强化工作督导,在前期已建立工作台账的基础上,按照明确的阶段工作目标加快推进,严格落实信息定期通报制度,遇重大事项随时报送相关信息。
厅规划计划处、河湖处有关负责同志和石家庄、唐山、廊坊、保定、邯郸、定州市水利(水务)局有关负责同志及相关县水利(水务)局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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