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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水利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河湖地下水回补试点河道整治的指导意见》
发布时间:2018-09-25     信息发布人:水利局管理员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着力解决华北地下水超采问题的决策部署,根据水利部、省政府联合印发的《华北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河湖地下水回补试点方案(2018-2019年)》,近日,河北省水利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河湖地下水回补试点河道整治的指导意见》,深入推进试点河道整治工作。

《意见》明确,通过河道整治清理、实施河道补水、河道巡查管护、动态监测评估等措施,试点河道得到初步整治,河道形态逐步恢复,河道内生态水量有效增加,沿线地下水位普遍回升,河湖生态功能逐步恢复。到20198月底,实现滹沱河试点河段生态补水5.06.5亿立方米,形成补水面积2030平方公里,地下水水位平均回升1.53米;滏阳河试点河段生态补水1.52.0亿立方米,新增补水面积约3.0平方公里,地下水位平均回升升0.51米;南拒马河试点河段生态补水1.01.5亿立方米,形成补水面积约4平方公里,地下水水位平均回升12米。

《意见》指出,试点河段沿线市、县政府要在补水前完成河道内垃圾、障碍物、违章建筑清理任务,组织实施河道规整、沙坑整治,实现河道清洁通畅,达到实施生态补水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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