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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毁工程确保汛前全面完成修复任务
发布时间:2017-04-26     信息发布人:水利局管理员

    (记者马德明)记者近日从省防汛抗旱指挥部了解到,今年,我国气候状况总体偏差,区域性干旱和洪灾极端事件出现几率较大,防汛抗旱形势十分严峻。对此,省防汛抗旱指挥部要求各地抓紧落实水毁工程修复方案,倒排工期,逐项销号,确保汛前全面完成修复任务。

     严格落实防汛抗旱责任。要层层落实以行政首长为核心的防汛抗旱责任,特别是针对农村地区、边远山区、城乡结合部等薄弱环节,理顺防汛体制机制,明确防汛责任分工,打通责任落实“最后一公里”。各级防指组成人员及防汛抗旱行政责任人名单要在6月1日前在主要新闻媒体上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加快推进防洪项目建设。各地要严格遵守水利工程设施水毁修复项目完成情况定期统计上报制度,每月5日、20日前将项目完成情况及时上报省防办。要结合国家灾后水利薄弱环节建设行动方案,对山前平原区、城乡结合部、沿河村落等山洪灾害易发区和小型水库,加快预警平台和监测站点建设。要结合全面推行“河长制”,强化河湖管理和防洪社会化管理,下大力清除河道行洪障碍。

     突出抓好防洪关键环节。全面落实水库防汛安全管理制度,明确管护人员,完善调度运用和应急抢险等方案预案,加强运行管理和维修养护,保障安全运行。高水位运行水库要结合春灌、供水、发电等制定放水计划,保证7月10日前水库水位控制到汛限水位以下;存在病险或正在进行除险加固的水库一律实行空库迎汛。要规范河道堤防管理,对险工险段、城市防洪堤、穿城河道堤防和穿堤建筑物等重要部位,认真执行巡堤查险规定,超警戒水位时要落实专人24小时值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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