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馨提示:
 

  首  页   水利概况   政务公开   工作动态   政务服务   互动交流
当前位置:首页工作动态 - 上级动态
财政部会同水利部预拨“十三五”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中央财政奖励资金20.4亿元
发布时间:2016-07-15     信息发布人:水利局管理员

   中国水利网站讯 近日,《财政部关于下达可再生能源发展专项资金(第五批)用于“十三五”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2016年中央财政奖励资金的通知》(财建〔2016〕385号)和《财政部关于下达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十三五”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2016年中央财政奖励资金的通知》(财建〔2016〕386号),预拨“十三五”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中央财政奖励资金20.4亿元。

  按照“十三五”增效扩容有关要求和安排,2016年5月,水利部联合财政部组织专家对各地以河流为单元编制的省级实施方案进行了复核咨询,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浙江、安徽、福建、江西、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重庆、四川、贵州、陕西、甘肃、新疆等21个省份和新疆兵团根据复核咨询意见将省级实施方案修改完善后,已上报水利部、财政部完成备案,共涉及河流1249条,河流生态改造项目1948个,修复减脱水河道2894千米;改造后装机达446万千瓦、年发电量168亿千瓦时,分别比改造前增加25.3%和42.1%;改造总投资119.6亿元,其中申请中央奖励资金44.7亿元。

  下一步,水利部将会同财政部密切跟踪各地进展情况,加强工作指导和督查,推进“十三五”农村水电增效扩容工作顺利实施。

打印此页  打印此页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网站地图
版权所有:保定市水利局主办 地址:保定市东风东路275号 技术维护电话:0312-5881559
  冀ICP备15009195号-2 冀公网安备 13060602001069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1306000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