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提升我省农村供水保障水平和服务效能,近日,省水利厅制定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供水县域统管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按照“政府监管、企业化运营、专业化管理、社会化服务”的总体要求,全面整合县域内农村供水资源,依托城市自来水厂、城乡供水公司、水务公司、农村供水公司、第三方机构等统一管理农村供水工程,实现农村供水安全稳定、水质达标、计量收费、服务优质,确保今年80%的县实现县域统管和专业化管护、2026年实现全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