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科学预防和有效管控地下水位出现下降情况,确保地下水位保持稳定回升,近期,省水利厅组织天津大学、省水文中心、省水科院等单位,在全国首次探索建立地下水“四预”制度。该制度主要包括预警、预测、预演、预案四大环节。“预警”是基础,采用蓝、黄、橙、红四色预警分析,对地下水位下降的市、县进行提醒警示;“预测”是关键,通过短期、中长期耦合预测滚动修正地下水位发展趋势,为后续预演、预案工作提供依据;“预演”是重点,通过建立降水量与开采量及开采量与水位变幅的关系,假设丰、平、枯不同代表年地下水位发展情形进行管控预演;“预案”是保障,基于预测、预演结果,综合考虑防汛、生态补水、水源工程、农业种植等情况,全面协调调度,制定切实有效的水位管控预案,保障全省地下水位整体保持平稳回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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