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为深入开展节水型社会建设,持续提升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经各地自愿申报、省级部门推荐、专家评审,国家发展改革委、住建部、水利部联合公布再生水利用重点城市名单,确定全国50个再生水利用重点城市。我省石家庄市、唐山市、沧州市、衡水市、雄安新区5地入选,入选城市数量位居全国前列。重点城市将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合理确定重点任务和实施计划,加强对再生水利用推进工作的支持力度,推动再生水利用率逐年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