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水库大坝安全鉴定办法》等相关规定,2023年全省共有69座小型水库达到安全鉴定最后期限。为保障小型水库安全度汛,针对性做好安全度汛措施,我厅对安全鉴定工作建立周调度机制,坚持每周对鉴定工作进展、存在问题进行统一协调指导,确保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开展工作。截至目前,全省69座小型水库已全部完成安全鉴定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