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综合考虑各县(市、区)的典型性、代表性,市水利局把徐水、博野两县(区)确定为水权制度改革试点先行区。积极协调技术力量,会同河北省保定水文水资源勘测局、河北省环境地质勘查院和河北农业大学组成水权确权技术咨询组指导与两县(市、区)进行水权确权登记工作。 一是确定可分配水量。把县域内地下水、地表水、外调水等各种水源进行分析,确定可分配水量;二是分配初始水权。将分配水量确定到各用水行业,农业可分配水量按承包地面积(财政农业补贴)平均确权到农业用水户;三是进行确权登记。对农业用水核发水权证,水权证经县级政府加盖公章后,由水行政主管部门统一发放。 各试点县(市、区)借鉴经验,通过编制方案、技术审查、确权公示、县级审批、上报备案、确权发证、登记造册等“七步走”的方法,完成了水权确权登记工作。徐水区、博野县作为典型为其他试点县(市、区)开展水权确权登记工作提供了示范。通过实行典型引导,做到了水权确权工作有样板、可借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