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8日,我市正式出台了《保定市河长制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标志着我市河长制改革工作进入了具体实施阶段。全面实行河长制是落实绿色发展理念、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内在要求,是解决我市复杂水问题、维护河湖健康生命的有效举措,是完善水治理体系、保障水安全的制度创新。《方案》要求对市域内的每一条河流、水库、沟渠、塘坝等水域都设置一名河长,明确了各级河长职责以及责任部门和分工,河长将重点围绕水资源管理、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河湖资源保护、河湖执法监督、河湖长效管护、河湖综合功能八个领域,落实各级党委、政府主体责任,统筹河湖功能管理、资源保护和生态环境治理,保障河湖功能的长期有效发挥。下步,按照《方案》要求和市委、市政府总体部署,各县(市、区)及所辖乡镇也将在6月底前陆续出台《河长制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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