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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水利局细化举措落实“一问责八清理” 专项行动
发布时间:2016-04-20     信息发布人:水利局管理员

    为了把“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抓实、抓细、抓到实处,市水利局“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先后召开三次协调会议,强化措施,推进专项行动深入开展。

    一是统一认识。搞好思想动员,切实克服“走过场”“无所谓”“侥幸”等不正确思想,把水利系统党员干部的思想统一到市委、市政府和局党委的决策部署上来,统一到认认真真搞好清理,实实在在解决问题上来。二是强化责任。42名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14名局领导向局党委书记签订了廉政承诺书。各单位党委(支部)主要负责同志是“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第一责任人,明确牵头单位和负责人。三是细化方案。印发了《“一问责八清理” 专项行动清查细则》,召开专门调度会议,由各牵头处室、单位对“一问责八清理”具体清查细则进行说明,要求各处室、单位要严格按照方案和细则规定的时间和节点完成任务和上报有关资料。四是严格督导。开展有计划、有重点的督导检查,对各处室、单位进行不定时,不定项地进行抽查,对进展慢、效果差的要通报批评,限期整改;对搞形式、走过场的要严肃查处;对工作不认真,导致在上级检查中出现问题的,不仅要追究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还要追究单位主管领导和主要领导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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