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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少军督导满城区抗旱应急水源工程建设
发布时间:2015-11-16     信息发布人:水利局管理员

    10月29日,省水利厅副厅长罗少军带领省防办督察专员魏国忠、副调研员刘长海到我市满城区对2015年抗旱应急水源工程进行了专项督导。市水利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张海波陪同。

    督导组分别听取了张海波和满城区主管副区长李保章关于满城区2015年抗旱应急水源工程推进情况汇报。保定市满城区2015年抗旱应急水源工程在省水利厅和省防办的支持指导下,经过市水利局、满城区政府、满城区水利局的共同努力,满城区在财力异常紧张的形势下,认真落实了项目配套资金,保证工程项目按照批复内容全部完建。

    罗少军充分肯定了保定市和满城区在推动满城区2015年抗旱应急水源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所做出的努力。他指出,抗旱应急水源工程是惠民、利民工程,各级领导及人民群众对项目的建设实施寄予厚望。国家防办启动了2014~ 2016年抗旱规划项目的实施,省、市、县应珍惜当前来之不易的水利大发展机遇,全力协调解决项目推进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坚定信心、振奋精神,明确目标、真抓实干,切实按照国家防办确定的项目建设任务目标,力争做到2015年抗旱应急水源工程当年实施、当年完工。

    罗少军强调,一要从思想上高度重视,将加快抗旱应急水源工程项目建设、加大工程投资力度作为促进经济稳增长的最有效手段抓紧、抓实;二要从进度上科学谋划,项目建设单位要按照年底完工的总体进度要求,关闭后门,倒排工期,尽快完成工程招投标工作,为工程建设实施争取时间;三要从环节上同步推进,统筹考虑施工前与施工期各项环节的紧密联系,力争做到既要完成工程建设任务又要确保工程质量,既要确保项目如期完工又要确保长期发挥工程效益;四要从管理上严格要求,要按照《河北省抗旱应急水源工程项目建设实施办法(试行)》及相关规定,严格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同时,要强化组织管理,加大协调力度,确保如期完工。

    张海波对省水利厅和省防办给予保定市防汛抗旱工作的支持指导表示感谢,他要求满城区要将罗厅长此行主要目的和重要指示意见在第一时间向区主要领导进行汇报,并将地方配套资金务必于11月10日前落实到位,以确保满城区坨南乡抗旱应急水源工程和满城区白龙乡抗旱应急水源工程项目顺利实施。(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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