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北京8月24日电(记者丁小溪)国务院法制办24日就《处置非法集资条例(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旨在进一步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保护社会公众合法权益,维护经济金融安全和社会秩序。 国务院法制办在征求意见稿的说明中指出,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是一项长期、复杂、艰巨的系统性工程。此次制定条例的总体考虑是,注重防打结合,打早打小,明确职责分工,细化工作机制,同时将行政处理与刑事司法程序相衔接,分别施策。 意见稿明确了对非法集资的行政处理,规定对于经调查认定为非法集资的行为,处置非法集资职能部门应当责令非法集资人立即停止集资行为,并依照法律法规和本条例的规定处理。非法集资人不停止集资行为的,处置非法集资职能部门有权依法采取相应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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