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水利(水务)局(农业农村局),开发区农村工作局,白沟新城民生保障局,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四大水库事务中心:
现将《河北省水利厅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参照执行。
《河北省水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冀水政〔2018〕84号)、《河北省水行政处罚裁量权执行标准》(冀水政〔2020〕21号)、《河北水行政处罚裁量权执行标准(2020年版)补充说明》(冀水政〔2022〕42)废止。
附件:河北省水利厅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
保定市水利局
2023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