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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拓创新 严格监管 打好水利基建项目灾后恢复重建攻坚战
发布时间:2024-01-22     信息发布人:水利局管理员

在全省上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河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省委十届五次全会部署要求、加快推进灾后恢复重建的重要节点,省水利厅组织召开灾后恢复重建水利基建项目建设管理工作会议,主要任务就是统一思想、明确目标、压实责任、优化举措,推动水利基建项目尽快开工,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建设任务,为全面提升我省防灾减灾能力提供坚实支撑。

一、提升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

今年,我省遭受了“23·7”流域性特大洪水,造成严重损失。习近平总书记对我省灾情极为牵挂,11月10专程到涿州等地考察,要求再接再厉抓好灾后恢复重建,坚持求真务实、科学规划、合理布局,抓紧补短板、强弱项,加快完善防洪工程体系,把资金用到刀刃上,高质量推进项目建设,把各项工程建设成为民心工程、优质工程、廉洁工程;并提出将增发1万亿元国债,用于支持灾后恢复重建和提升防灾减灾救灾能力项目建设。省委、省政府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河北重要讲话精神,专门召开省委十届五次全会进行安排部署,审议通过全面提升防灾减灾救灾能力的决定,对科学规划布局防洪体系、建好用好水库等控制性工程、实施河道综合整治和堤防达标建设、强化蓄滞洪区安全和平原调蓄工程建设等提出明确要求。

全省水利系统将灾后恢复重建作为重要政治任务,牢牢抓住国家增发国债的有利时机,自下而上、自上而下多轮次沟通对接,申报了新建扩建水库、蓄滞洪区、调蓄工程、河道治理、闸涵等1115个水利项目,总投资2731亿元,经与国家发改委沟通,国债资金首批项目清单即将下达,支持我省规模约300亿元,后续项目也将陆续下达,预计支持我省总规模将超过千亿元,相当于近十年国家下达我省水利投资的总和,这既是我省推进水利基建项目千载难逢的机遇,也是项目建设管理工作前所未有的挑战。

大家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河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省委十届五次全会要求,站在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抓好国债水利项目的极端重要性和现实紧迫性,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以强烈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加快推动项目建设,加强项目建设管理,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建设任务,有效提升全省防灾减灾能力,为加快建设经济强省、美丽河北提供有力的水安全保障。

二、紧盯目标任务,强力攻坚突破

按照国家要求,国债项目要尽快开工建设,明年年底前形成较大实物工作量,国债资金全部支付到位,时间紧、任务重、责任大。各市县要盯紧盯死这一目标,牢牢把住关键环节,不等不靠、攻坚克难、创新举措、乘势而上,迅速掀起国债水利项目建设热潮。

1.严格规范法人组建

1215,各单位要完成国债水利项目法人组建工作。省直、市直项目原则上将工程现有管理单位作为项目法人,按照“一工程一项目法人”的原则,组建项目法人。县级推行“一县一项目法人”,由各县明确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常设机构作为项目法人,集中承担辖区内政府出资的水利项目建设,鼓励国有企业担任项目法人,鼓励引入项目咨询管理公司、聘用退休技术人员或有水利职称的社会在职技术人员充实项目法人单位力量,推动项目管理专业化。

2.立即启动招标工作

各市县要积极向本级人民政府争取,加强与财政部门沟通,力争已批复初设项目1225日前完成财政评审,尚未批复初设项目要在初设批复后10日内完成财政评审。各地水利部门要立即与审批局、招标办、采购办、交易中心等负责招标的部门对接,确保招标手续办理顺畅,招标公告及时发布,开标评标场地按时保障。已完成初步设计审批的项目,12月底前务必上网招标;未完成初设审批的项目,建议采用设计施工总承包模式开展招标,要求2024110完成上网招标。单个项目原则上不允许分标,1个初步设计1个标,鼓励1个县(市、区)内多个中小型规模项目打捆招标。

3.尽快实现开工建设

各市县要逐个项目梳理开工前应完成事项,逐项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协调单位和完成时限。对超时未完事项,要主动向政府领导汇报,加强协调调度,尽快推动完成。针对征迁问题,各地要提前与自然资源部门沟通,建立政府主导、部门联动机制,先行启动工程用地征迁工作,投资计划下达后30日内完成工程用地征迁及清表工作,达到交地条件。原则上,首批新增国债灾后重建水利基建项目要于20241月底前开工建设。

4.强化投资计划执行

国家发改委将在资金下达3个月内,采用“四不两直”方式开展督导检查,对不按照项目清单拨付资金和建设进度不及预期的,将在全国范围内通报并严肃追责。大家一定要引起高度重视,按照明年年底前完成全部投资的要求,以周为单位倒排施工计划,并提前着手工程备料,尤其是筑堤土料和防护石料;项目实施过程中,要督促参建单位加大人力、施工机械投入,特别是针对河道治理等线状工程,要尽可能多的开设作业面,多断面压茬推进,提高施工效率。

5.严把施工质量安全

要牢固树立质量第一、质量为先的意识,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强监管,确保工程质量经得起大自然和历史长河的检验。要盯紧施工关键程序和节点,加强施工质量监督检查;工程项目法人及参建单位要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加强原材料、设备进场检验,强化中间产品、隐蔽工程质量监管;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要切实履职,加强工程现场人员力量,定期开展质量巡查,确保施工质量。要督促项目法人切实加强在建工程施工作业管理,全面落实施工现场安全措施。重点加强对起重机械、深基坑、高支模、脚手架、暗室、隧道等危险性较大工程的全方位检查,强化施工现场隐患排查治理,加强防火和燃气安全检查,严防火灾事故,确保施工安全。

6.保障工程安全度汛

省水利厅即将出台《河北省在建水利工程安全度汛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在建水利工程安全度汛的责任体系、监管体系,科学指导在建工程安全度汛,落实各项度汛措施,不断提升在建工程安全度汛工作能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工程安全和防洪安全。各市县汛前要组织开展安全度汛隐患排查,将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项目法人组织参建单位于20244月底前制定在建水利工程安全度汛方案和超标准洪水应急预案,并督促落实安全度汛各项工作措施,确保工程安全度汛。

7.严格资金使用管理

各地要强化到位资金监管,严禁资金截流、挤占、挪用等问题发生,确保资金使用安全。要按照财政部、住建部《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要求,按月结算与支付工程款,避免新增债务风险,确保资金支付安全。要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指导项目法人和参建企业落实工资保证金、工资专户等制度,摸清在建项目欠薪底数,督促用人单位立行立改,对负面舆情要快速响应、及时处置,防止引起炒作。

三、强化组织领导,狠抓末端落实

国债水利建设项目时间紧、任务重,要层层压实责任、强化统筹协调、凝聚工作合力,保障工程顺利实施。

1.拧紧压实责任

各市县是国债水利建设项目的责任主体,水利部门要坚持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守土有方,真正把责任扛起来,把使命担起来,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研究推动,定期听取进展情况汇报,盯办重点难点问题;分管负责同志要抓协调、抓督导、抓落实,确保各项工作如期高质量完成。要提请成立政府负责同志任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项目前期、征迁、招标、实施、验收等工作,强化全要素保障。

2.抓好项目推介

为充分发挥“两手发力”作用,受省水利厅委托,省水利学会计划在12月下旬举办“河北省“23·7”流域性特大洪水灾后恢复重建水利项目推介会”,届时将邀请全国信誉好、水平高、实力强的项目勘察设计、代建、咨询、招标代理、施工、监理、质量检测、水利机械、仪器设备生产制造等单位参加。各市县要充分利用好本次项目推介会,加强与有关企业交流洽谈,推动企业深入了解项目、掌握政策,拿出诚意、拿出实力真正投入水利项目上,实现互利共赢。

3.强化督导考核

省水利厅将按照行政区划划分4个“战区”,充分发挥滦河、大清河、子牙河和南运河4个河系机构职能作用,集中技术力量,加强“战区”项目日常监督检查,确保工程建设进度和质量安全。同时,将项目开工、建设进度、质量安全、资金支付、完工验收等纳入市县质量考核内容,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变“被动干”为“主动干”,倒逼工程加快建设进度、提升质量水平。

4.严守纪律规矩

各市县要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建设优质工程、民心工程、廉洁工程的指示要求,坚决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切实落实“一岗双责”,加强对参建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持之以恒肃风正纪,坚决防止项目上马、干部下马,确保把资金用到刀刃上,廉洁高效建好各项水利工程。

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意义重大、任务艰巨、使命光荣。我们要以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河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引,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灾后恢复重建各项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以更加求实的态度、更加顽强的精神、更加扎实的作风,奋勇拼搏,攻坚克难,确保圆满完成建设任务,向省委、省政府和全省人民交上一份满意答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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