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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水利》简报2022年第15期
发布时间:2022-03-28     信息发布人:水利局管理员

保 定 水 利

第15期


保定市水利局                       2022年2月28


持续加大督导检查力度

全力打好全市江水置换安全生产保卫战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做好江水置换项目安全生产工作的有关指示精神,深刻汲取高阳县、安国市事故教训,全面落实涉气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切实防范类似事故发生,市水利局党组委派党组成员、副局长张振山牵头,组织政策法规与监督处、农村水利水电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燃气处、市应急管理局综合协调处等相关部门具体负责同志成立联合督导检查组,于216-25日深入到定兴县、易县、涞水县、徐水区、涿州市、高碑店市、清苑区、望都县、唐县、满城区、顺平县、曲阳县、蠡县、博野县等14个涉及江水置换工程的县(市、区),查看施工现场、听取汇报、查阅施工安全生产资料、现场交流座谈,并与相关县(市、区)交换意见、提出明确要求。

市水利局相关处室指出,要严格施工现场管理,遵守水利部《关于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切实压实各方责任。一是充分考虑项目与燃气管网、路由交叉与并行实际,认真做好涉气项目的设计和勘查工作,切实保障施工地界内燃气设施安全。二是施工单位严格按照建设单位提供的设计图纸施工,严禁擅自变更施工工艺。三是施工单位在涉气施工项目施工前,要对现场施工人员进行必要的安全知识教育,严格按照现场施工方案和操作规程进行作业,同时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市住建局燃气处指出,各地应完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责任制,同时健全会商协调工作机制。一是按照《河北省燃气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做好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燃气企业保护方案的签定工作,建立健全涉气施工联席会议工作机制,完善施工建设程序,补齐管理短板。二是严格执行涉气施工函告制度,严格落实河北省气代煤电代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的《加强农村气代煤工程施工和安全管理的若干意见》要求,进行施工前、施工中和施工后的各项衔接工作。

市应急局强调,要强化燃气管道保护措施,加强施工中日常监督检查工作。一是各职能部门要做好台账归纳整理工作,开展常态化巡查检查,严厉打击非法违法涉气施工行为。二是落实属地责任,实行网格化管理,督导“两员”加大巡查巡护频次,对燃气管线保护范围内施工、动土的,要及时提醒施工人员做好安全防护并上报燃气公司。三是对第三方施工破坏燃气管道的施工企业要顶格处罚,对履职尽责不力、失职失察造成事故的单位和人员严肃追责问责。

市水利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张振山就深入做好江水置换项目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具体要求。一是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好发展和安全,切实增强忧患意识和底线思维,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科学施工、统筹推进,有效防范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坚决避免人员伤亡,以安全生产良好成效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二是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要认真分析高阳、安国事故教训,不折不扣地落实好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务必做到令行禁止、死盯死守,以大概率思维应对小概率事件、以确定性措施应对不确定性因素,坚决防范化解江水置换项目实施中的重大安全隐患和风险。三是加强协调联动。各县(市、区)水利部门与住建部门要加强协调联动、密切配合,科学指导燃气、施工、监理等单位共同推动好江水置换项目实施,坚决确保不出任何问题。要持续加大安全生产政策教育和宣传引导,并对包括江水置换项目在内的所有涉水项目进行拉网式、地毯式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全面提升各项目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和应急处置能力。

此次督导检查中,各部门一致表示,时刻紧绷安全生产这根弦,深刻汲取高阳、安国事故教训,持续深化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全面强化责任担当,努力将农村生活水源江水置换项目打造成安全优质的民生工程。

各县(市、区)水利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应急管理局、燃气公司、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相关部门参加了会议。(政策法规与监督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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