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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水利》简报2021年第20期
发布时间:2021-10-20     信息发布人:水利局管理员

保 定 水 利

第20期


保定市水利局                       2021年9月15


曲阳县建立“河湖长+检察长”工作机制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充分发挥检察机关、行政机关职能作用,健全完善检察机关与河湖长制办公室的协作机制,推进河湖长制工作全面落实,巩固深化河湖生态保护成果,持续改善水环境质量。近日,曲阳县人民检察院、曲阳县河长制办公室联合出台了《曲阳县关于全面推行“河湖长+检察长”工作机制实施方案》,以“河湖长+检察长”的模式共治水生态。该方案的出台,加强了检察机关与河长制办公室的协作配合,促进了检察职能与行政执法的无缝衔接,实现了司法与行政执法的优势互补,更好的服务保障“山水保定”建设。

《方案》强调,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对白洋淀治理保护作出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全面落实中央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河湖长制的工作要求,充分发挥检察机关生态环境保护检察职能作用,提升河湖治理保护能力,构建行政执法监管有力、刑事司法衔接有序、协调调度依法有据的河湖治理保护工作格局。

《方案》指出,要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法治思维,依法处理;协同联动,合力攻坚;监督配合,高效运行”的工作原则,积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河湖治理突出问题,共同维护河湖秩序,服务美丽曲阳建设,实现水清、河畅、岸绿、景美、人和的河湖治理保护和“不让一滴污水流入白洋淀”的总体目标。

《方案》明确了会商、信息共享、案件协同和技术支持、督导督办、人员交流五个方面的具体协作机制。适时召开会议,研究解决河湖长制工作推进落实中遇到的新问题;依托“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积极推动责任部门行政执法信息与检察机关法律信息共享;对涉河湖领域侵害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案件线索实行双向移送;联合指挥,共同督促指导办理重大案件、媒体曝光案件等,确保案件质量;互派业务骨干跟班锻炼,切实提升河流管理保护公益诉讼案件办案能力。

根据《方案》要求和工作需要,曲阳县成立“河湖长+检察长”工作联络室,设在县河长制办公室,曲阳县水利局局长与曲阳县人民检察院分管负责同志共同担任联络室主任,建立季度协商会议机制,组织开展了第一次联合督查,共同解决河湖治理保护和河湖管理执法中的新情况,共建河湖保护新局面。(曲阳县水利局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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